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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储备林智慧林业管理中心装饰装修工程-多功能厅及信息研判室”办公家具供应商竞争性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5 来源:

“重庆市国家储备林智慧林业管理中心装饰装修工程-多功能厅及信息研判室”办公家具供应商竞争性比选公告

 我公司拟对“重庆市国家储备林智慧林业管理中心装饰装修工程-多功能厅及信息研判室”办公家具供应商进行竞争性比选,欢迎有资格的咨询单位应答。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余松西路155号3幢11楼

 2.项目面积:211.9㎡

 二、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三、项目最高限价:127733.72元(包含生产、运输、现场搬运安装、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金等费用)。

       四、比选资格

      (一)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比选人具有有效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比选人具有有效的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CQC)。

注:以上证明文件须是原件扫描后上传(签订合同时验原件)。所有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需上传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拟中选人向业主单位提供上述资质证明原件复核过程中并提供网站查询;如提供虚假证明按照废标处理,并移交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3、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比选申请人具有不少于3个办公家具销售业务(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或单个业务总额不低于20万人民币。

五、服务内容

采购家具内容详见附件

(一)交货时间

与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

(二)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余松西路155号3幢11楼

(三)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供应商应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生产厂家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否则不予验收。

(3)货物安装完毕后,采购人有权请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合格后方可验收。若检测不合格,采购人拒绝收货,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比选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采购人需要厂家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厂家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6、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四)产品质量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供应商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供应商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供应商应退还采购人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五)产品质量保证期

1、比选产品质量保证期3年,质保期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

2、供应商比选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4、比选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比选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六)售后服务内容

供应商和厂家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1)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和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应在24小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

2、质量保证期外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制造商(生产厂家)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制造商(生产厂家)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3、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生产厂家)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响应文件中列出。

六、付款方式

供货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0%(含税)。合同价为包干价,包含所有运输费、安装服务费、税费等。

七、其它有关规定

1、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林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比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实质性要求内容。

2、供应商须在平台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

3、无论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由自行承担。

4、谈判报价包括完成合同期限内本项目所有的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5、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供应商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6、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投标,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a.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

b.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规定签字、盖章的;

c.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d.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l条件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政府采购活动的;

f.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的。

g.比选人组成联合体比选的;

h.比选人超出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经营范围(业务范围)比选的。

7、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八、比选资料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本邀请比选公告(公司官网)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3年8月15日上午10:00时至2023年8月21日上午10:00时)内,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公司营业执照、业绩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产品认证证书、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比选申请人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和真实性负责,上述比选资料仅用于本次项目合作方的选择,不做其他用途,比选后由比选人存档。

九、比选文件的份数及密封

1 、比选纸质文件一套。

2 、比选文件统一密封,并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十、比选文件的递交

1 、比选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上午9:00时至2023年8月22日上午10:00时,地点为重庆市渝北区余溪路158号春玺苑写字楼3号楼9层(工作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比选召集人拒绝接收。

十一、中选确定方式

1 、比选召集人对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比选文件进行评选,最低价者中选,供应商报价包含:新采购物品的运输、安装、搬运、存放等一切所涉及的费用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并不限于以上费用。

2 、评审过程中,如出现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即视为无效投标;若评审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不足三家,比选召集人将重新组织比选。

3、比选完成后,比选召集人将中标结果在公司官网公开挂网公告3个工作日。

重庆市林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8月15日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3-81039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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